很多朋友都問我,其實我是為什麼會喜歡跑步?我又怎麼會開始跑步?(尤其是仔細打量了我身型,那兩條很短的腿。)
很坦白的說,我在2015年之前對跑步,就只有恐懼和逃避。
記得多年前還是工程師的我也曾經跟隨友人到離家不足一百米的公園跑步。跑了很多次,停了很多遍,埋怨了很多,藉口也開始變得真實。
我的心臟就像要停止跳動了/右邊腹部開始激烈疼痛/今天工作很累,先走走吧/我最多可以不停的跑5分鐘吧。
在自己重複的對自己說這些的同時,潛意識裡我們就被塑造成這個樣子了。
但偶像的魅力是難以抹滅的,尤其是你年少無知就已愛上的那種。(注:本文章沒有突然離題。)
我在重新了解他的過程當中,重新的認識了跑步。是什麼可以讓一個人用二十年的歲月,去等待實現一個自己最想要的夢?我想他的生活,他每天不停反覆不停練習的一切,可能就是支撐他做得很遠的動力。
我在2015年1月,開始慢步走。在午餐時間,用了10分鐘吃飽,然後就到後面的公園,繞著人造湖走一大圈。每天重複的走,每天1點,來回大概1.5公里,走得滿身大汗,然後再回去上班。
直到四月,我全職當社區幹事(Community Organiser), 也開始有了自己掌控自己生活步伐的能力。每天6點半起床,再到公園跑1個小時。重複的跑,7點,一個禮拜最少4天,也試過跑足一個禮拜。
我從認識最初5分鐘的自己,然後沿著周長不到150米的小湖跑,慢慢的我發現自己可以跑上40圈。有一次晨跑,我看見了湖中央的噴泉,呈現了一道雨後彩虹。
跑步是一個動態的運動,但也很諷刺的,需要我們學著觀看,聆聽和休息,才會發現我們不只是在勞動著雙腿和肺活量,去虐待自己,讓自己流汗和身體勞損。在我學習不再逞強的過程當中,停下來思考的時間是最寶貴的,也學會了最多。好像看到讓我停下來拍照的這對叔叔和阿姨,他們對習慣和給彼此陪伴的付出,讓我更明白自己對持之於恆的肯定。
我在雨中第一次跑完十公里,也是第一次領悟到,“只要心沒放棄,身體就會跟隨。”全程在雨中完成,沒有一句怨言,沒有想過要放棄,沒有怕自己會跑不下去。這都是很奇妙的感覺。
跑步會讓雙腳帶你去到不同的地方,經歷不同的時刻。有晨光,有黑夜。
但跑步讓我賺到的,是走了一段有很多人陪伴的路程。
有給我免費入門的師姐。
有看著我第一次練習,到看著我在一年裡跑完香港渣打10公里的人。
有一班要為我打氣,沒跑但也在6點帶我去起跑線,在終點穿著雨衣,撐著雨傘給我歡呼打氣的朋友。
有一群我在渣馬中一起跑了10至15分鐘的視障運動員,那個在6公里處和我一起跑了很久的痙攣選手,還有那個給我上了一堂免費雨中落淚的單腿跑手。
那其實我享受跑步嗎?過程是辛苦的,但沒有人說,對自己有意義的事,過程是很舒服的。
可能我真正享受的,已經不是收集很多面的獎牌,跑更快的速度,而是透過不同的嘗試,不尋常的擦身而過,給自己帶來更多“原來如此”的感動。
後記:
跑步沒有奇蹟,只有累積。
這也會是我#人程系列第一篇。就是你遇上的人,陪你走完一段屬於你們的路程。